利處:
(資料圖)
1、共有產權房最大的優勢在于通過共有產權的購房方式,使得購房者支付一部分錢就能解決住房問題,是由政府與個人共同出資購買,而且要比市場價要低,這樣普通購房者的買房負擔就會顯著下降,而政府的去庫存任務也能很好地完成,對于開發商而言,也有了繼續開發的資金支持。
2、共有產權房的出現能夠對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的異化制度起到很好的規范作用,有效遏制了它們在基本保障房領域的投機牟利空間,因為從制度看,共有產權房的這種有限產權與完全產權房相比,就使投資獲利的空間大大減少,而且申購價與市價基本同步,更是很大程度上減少了非法投機牟利的空間,真正做到了房子是剛需,買房是為解決基本住房問題。
弊端:
1、共有產權制度的社會保障成本高具有風險,由于所有權的比例歸屬特性,當購房者以個人是產權部分所有者而擅自主張把房屋賣給利益相關者而從中牟利國家資產時,政府可能無法有效干預。
2、共有產權房對于購房者的出資比例是沒有明確限制的,所以很多人可能會為了得到更多實惠,而故意謊報隱瞞自己的真實收入,希望能達到出少錢住大房的目的。
1、年滿18周歲,單身須年滿30周歲。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
4、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符合規定標準。
1、共有產權房其不動產權證上的房屋性質為“共有產權住房”,每個共有產權項目會拿出30%的房源分申請人,申請人可以按照政策標準申請公積金和商業貸款購買。
2、本市戶籍的無房家庭,可以申請本市的共有產權住房。非本市戶籍的無房家庭,只能申請工作所在區的住房項目。
3、申請共有產權住房的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在線申報,申請人獲得購房資格后,在簽署購房協議前,證照類資料原件須報相關單位進行審核并收取復印件,證明類資料收取原件。
4、申請家庭放棄選定住房或選定住房后未簽訂購房合同,累計兩次及以上的,3年內也不得再次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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