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須是經市委人才辦或市人社局認定的A、B、C、D類人才。不同等級能申請的建筑面積也是不同的,具體如下:
【資料圖】
1、A類人才租住面積為180平方米
2、B類人才租住面積為150平方米
3、C類人才租住面積為120平方米
4、D類人才租住面積為90平方米左右
其中,A、B、C類人才5年內免租金,D類人才3年內按市場租金的50%計租。
A類人才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戶籍后,經市委人才辦認定,所承租政府人才公寓產權可贈與個人。
1、申請人不得同時申請本市廉租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2、申請人擁有持有本市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按時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金,并且與本區單位簽訂二年以上(含二年)勞動合同,并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3、申請人屬于產業發展的百強企業員工、技術先進型服務業企業和區優先引進的重點企業中的緊缺人才等等。
4、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共事業領域引進的高素質人才。
5、對本市發展做出貢獻的轄區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人員。
6、經市人才租房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認定的其他優秀人才。
1、申請:申請人在本市國土房管部門網站下載《人才解決住房申請表》,填寫后向所在單位提交,并準備好材料。
2、初審:在受理申請之日算起,所在單位應當完成對申請人住房等申報情況的初審,且將申請報告和意見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門。
3、復核和公示:10個工作日市相關部門完成對申請人申報情況復核,且將結果在部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15天。
4、公布: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聯合簽署審批意見。審批結果在房管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網站上公布。
5、按規定向需由財政負擔的高層次人才發放貨幣補貼,或安排申請人入住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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