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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檢察機關依法對房全忠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參事房全忠(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房全忠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指控:被告人房全忠先后利用擔任同心縣委書記,吳忠市委常委,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自治區教育工委副書記、自治區教育廳黨組副書記,寧夏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自治區教育工委書記,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書記,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自治區人民政府參事等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子女入學、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趙慶斌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趙慶斌(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慶斌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朔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趙慶斌利用擔任原中國民用航空山西省管理局計劃處處長,原山西省民航機場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太原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山西航空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業務承攬、款項結算、工作調動、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太原機場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長的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產,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朱洪山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朱洪山(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洪山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朱洪山利用其擔任海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隊支隊長,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政委,東方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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