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標準最低是一千元。
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找法網提醒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以下行為會犯盜竊罪:
1.多次盜竊。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
2.入戶盜竊。入戶盜竊不僅侵犯了公民的財產,還侵犯了公民的住宅。
3.攜帶兇器盜竊。行為人攜帶兇器盜竊,對他人的人身形成嚴重威脅。
4.扒竊。扒竊是指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竊取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找法網提醒您,盜竊罪構成要件有:
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體要件: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4.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