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貝爾(603157)6月9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關于對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因涉及到重大訴訟事項未及時披露等九個方面的問題,原控股股東、時任董事長、時任總裁等多人受到上交所紀律處分。
認定的違規情況包括:1.重大訴訟事項未及時披露;2.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等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3.原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非經營性占用;4.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并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序;5.公司定期報告財務數據披露不真實、不準確;6.業績快報披露不準確;7.重大交易未及時披露并履行決策程序;8.募集資金未按時歸還;9.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治理不規范。
紀律處分決定:對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和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總裁(代行董事會秘書)邢加興,時任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段學鋒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吳金應、時任總經理尹新仔、時任總經理張瑩、時任財務總監虎治國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