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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質量問題可以向當地質檢站投訴。如果房屋質量保修期有沒有過,可以找建筑商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1、質量上的區別。商品房的價格是和質量掛鉤的,因而所選擇的材料質量會更好,安全性能更高。而安置房的利潤是被限制住了,大多數的開發商為了節約成本而偷工減料,導致房屋質量降低。
2、產權上的區別。商品房是屬于完全產權,購房者享有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安置房是屬于不完全產權,雖有房屋所有權,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后期若是要出售,需補交土地出讓金才行。
3、交易時間上的區別。商品房的產權證一旦辦理到手后,是可以隨時進行買賣的。而安置房不一樣,必須要住滿五年,才能上市交易。
4、性質上的區別。商品房是通過購買得到的,可進行貸款、出售、租賃等活動。而安置房是因為拆遷而分配的房屋,其買賣受到諸多方面的限制,且存在的風險非常大。
5、享有的權益不同。商品房的購買者,是享有占有、收益、處分等權益,因而可進行房屋的轉讓、出租、贈與等。而安置房是拆遷分配的房屋,是不享有這類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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