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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6月26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該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該草案聚焦耕地保護和糧食生產、儲備、流通、加工等環節以及糧食應急、節約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共11章69條,草案專設“耕地保護”一章,規定劃定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嚴格保護耕地;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調動耕地保護責任主體保護耕地的積極性等。
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補充與所占用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產能不降的耕地。
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確需將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的,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產能不降的耕地。
在全鏈條規范糧食節約減損方面,草案規定,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做好糧食生產、儲備、流通、加工、消費等環節的糧食節約工作;禁止故意毀壞糧食作物青苗;糧食生產者加強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和生產作業管理;鼓勵糧食經營者運用先進、高效的糧食儲存、運輸、加工設施設備,減少糧食損失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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