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包括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下同)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資料圖】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籍5年(含)以上;
2.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68666元;
3.申請家庭在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無房。
(二)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籍,或持有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且持證滿2年,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68666元(申請人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其申報的經濟收入不作為審核條件);
5.申請家庭在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無房;
6.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本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無住房資助能力,具體標準如下: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50.55平方米的,認定為直系親屬在本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三)城鎮低收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常住戶籍(不包括學生戶口)并居住5年以上;
2.持有效期內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區常住居民低保標準的2.5倍(含)(2019年7月1日以后杭州市區常住居民低保標準的2.5倍為每人每月2602.5元);
3.人均現有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現有住房建筑面積在45平方米(含)以下。
申請公租房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準備好申請材料:申請公租房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房產證明、婚姻證明等材料。需要提前準備好這些材料,以免耽誤申請進程。
2、注意申請時間:申請公租房的時間通常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需要提前關注申請時間,避免錯過申請機會。
3、了解申請地點:申請公租房需要到當地的住房保障部門進行申請,需要了解當地的申請地點,并提前預約申請時間。
4、誠信申請:申請公租房需要誠信,提供虛假材料將會影響申請資格,需要提供真實有效的申請材料。
5、了解公租房規定:需要了解當地公租房的規定,包括申請條件、租賃期限、租賃補貼等相關規定,以便更好地了解公租房的相關信息。
6、按時簽約:在簽訂公租房合同時,需要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了解租賃期限、租金、物業費等相關條款,并按時簽約。
以上是申請公租房需要注意的事項,需要認真了解申請流程和規定,以便順利通過公租房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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