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沒有統一執法標準?為何人性化的執法,無法得到不同身份執法人員的共同認可?
近日,網傳“河南潢川一城管執法時疑似遇到開店同行”,引發網友熱議。視頻顯示,一名女城管要求商家將擺在店門口的兩個椅子處理一下,店內一男子要求對方出示執法證件。女城管回復,“我穿這身衣裳就算執法。”男子隨后拿出了一件制服,“這是衣裳不?要出具執法證。”男子還稱希望人性化執法,結果又被反嗆——“什么叫人性化執法?”“這里是潢川”……
↑截自海報新聞。
(資料圖)
這一互懟互嗆的場面,確實有些戲劇。不同于傳統的執法沖突現場,被執法的商家似乎自己也擁有制服,疑似執法人員,而且整個過程雖然充滿言語上的火藥味,但沒有上升為更嚴重的肢體沖突。
目前,據海報新聞報道,男子不是城管,初步了解是街道辦事處的。另據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潢川縣城管局工作人表示,根據相關視頻顯示,這是春申街道辦的執法人員,不是城管局的執法人員。春申街道辦工作人員則表示,對此并不清楚,會去核實。
在此事中,有不少網友站隊商家,這種聲援立場不難理解。首先,要執法人員亮明身份,這并不是過分的要求。佩戴執法標志,主動出示相關證件,證明自己有執法的資格,這是基本的規范。比如《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就明確提到,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河南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同樣明確,行政執法人員在調查、檢查或者核查時,應當主動向當事人或者相關人員出示行政執法證。
再者,將椅子放在店門口,算不算損害市容市貌的行為?至少在一些網友看來,放兩個椅子也要管,有些小題大做了。
相較于一刀切的強硬,作為疑似“同行”的商家,他所呼吁的人性化執法,的確是城市管理執法應該努力的方向。適當開放包容一些,而不是帶著潔癖的思維來一刀切地整治,街區才能看起來更加有生機和活力。
但是,即便總體來看商家更加占理,此事也未必是簡單的非黑即白。可以設想一下,當商家身份轉換,穿上自己的制服上街執法時,他會不會轉變態度,用自己呼吁的人性化執法態度,來對待其他商家呢?還是會跟那名懟他的執法人員一樣?
更重要的是,兩名疑似“同行”的互懟,暴露出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關于城市管理執法,是不是不同機構的執法人員并沒有統一的口徑?
城市管理是一個宏大議題,不同的街道、商家被不同的執法機構、人員管轄。但不管怎么說,起碼應該有一個一致性的標準。沒有統一的尺度,一方面會給不同的執法人員造成混亂,另一方面,也會給商家帶來困擾。所以,在查清此事的來龍去脈、搞清楚二人的身份之外,還應該進一步反思:為何人性化的執法,無法得到不同身份執法人員的共同認可?用人性化的執法標準來統一尺度,城市市容市貌的治理,相信能換來更多商家和群眾的認同。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熊志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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